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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薰
第十五屆佛學班同學優異作品 原載於2003年4月《普明快訊》 |
佛教所說的“五蘊”是指“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”蘊,由這五聚而 組合成一個叫做“人”的東西,他是物質與精神的和合體。在佛教 的見解上,“人我”只是一個假體,在時間上則是一個相續體在空 間上是一個和合體,根本非是一個永恒而實在的個體。佛教更認為 世間的萬事萬物無不是遵行著緣生法則。即“此有故彼有,此無故 彼無”一切現象應歸結為眾緣所成,無永恒及獨立自存的性質,非 “一”亦非“常”所以諸法是“無我”,“無自性”,的有情在此 和合的假體上,常執為實我,故佛教以五蘊來對治這種迷執,破斥 世人所執的常及一切的實體。
但佛教並不否定五蘊假體的存在及其功用。唯其如此。修行才有意 義。佛教的無我思想不是虛無主義,反而是能正視人生,糾正人生 徧差的思想及行為,是有其正面及積極的作用。